公告日期
2019/10/16
公告單位
總務處
公告標題
【總務處公告】校園建築物設施牆面,請勿任意破壞,違者嚴懲
公告內容
【總務處公告】校園建築物設施牆面,請勿任意破壞,違者嚴懲
一、屢屢發現校園區域中(如牆面、廁所等處),均有不當塗鴉,嚴重破壞校園景觀及公共設施等情事。
二、為遏止此不當行為,爾後發現亂塗鴉或破壞校園景觀者,經調閱監視畫面查證屬實者,將依校規嚴懲並需負責賠償一切復原損失。
塗鴉現場1
(廁所門板遭塗鴉破壞)
塗鴉現場2
(人行步道牆面遭不雅圖案文字破壞)
塗鴉現場3
(廁所牆面遭塗鴉破壞)
監視系統畫面
(校園監視器可調閱查緝不法行為)
清洗現況1
(設計大樓後方牆面)
清洗現況2
(設計大樓後方通道牆面)
林英豪 ext.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