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同仁大家好: 轉知~教育部109年6月23日臺教法(二)字第1090091529號來函! 主旨: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公布並於108年11月1日施行,請依法將郵政專營之郵件交由中華郵政公司遞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9年6月22日院臺交字第1090020536號函辦理。
二、檢送原函及附件各1份。(如附檔)
總務處採購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