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15/01/30
公告單位

營繕組

公告標題

本校修正後「安全衛生政策」!

公告內容

 

因應政府於103.07.03公告「職業安全衛生法」全面擴大實施適用行業,本校教職員及領薪學生均已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適用對象。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3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第12條」規定,本校「安全衛生政策」業經104年1月14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修正通過,並經校長簽屬後應公告周知,敬請參閱附件!

 

總務處環安組敬啟10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