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16/12/05
公告單位

營繕組

公告標題

【行政公告】總務處環安組公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函

公告內容

【行政公告】總務處環安組公告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於105 年11 月 21日派員至本校實施勞動檢查,檢查結果通知書如附件,本校將在指定期限文到7日內改善完畢,並勾選業依勞動檢查法第 25條規定就應公告事宜之辦理情形後,將回函傳真或寄回勞動檢查處。

2016.12.05總務處環安組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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