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每年度稽查及會計事務所查帳作業,提及各單位財產保管常見缺失如列,敬請各單位不定期進行財產存放位置及財產標籤之檢查更新:
1. 財產放置位置與相關書面記錄、財產系統所列地點不符,請各單位管理/保管人適時更新財產存放位置及使用人資料。
2. 由教育部款項購置之財物,因須配合呈報教育部及符合各項計畫規定,請勿辦理移轉及隨意更換存放位置,避免造成稽查時列入缺失。
3. 財產標籤脫落、損毀或遺失時,請及時填寫「財產標籤補發申請表」(如附件)或聯絡本組補發張貼。
4. 新購置之財物張貼財產標籤時,請單位管理人/使用人務必指引本組工作人員確實張貼,避免造成財物與標籤不符之情況。
二、線上維護步驟:登入「校務行政資訊整合系統」 →點選(左側)總務資訊管理→線上維護→選擇固定資產資訊或非消耗品資訊進行管理。
三、如有任何問題及指教,請來電分機2207林俞妏助理及2249張國威副組長洽詢。
敬祝 教安
總務處事務組 106.02.21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