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長官、教職同仁們 大家好:
本校財務減損單修正及財物減損流程注意事項如下,敬請各財物使用人務必參閱:
一、 本校「財產減損單」及「非消耗品減損單」(版本3.0)」等紙本表單更新,自107年8月1日起正式啟用,本組下週將新版表單放置各單位公務信箱,如有不足請自行至事務組保管業務櫃台領取,舊版減損單請勿再使用。
二、 財物減損時,請使用人填具完整「財物減損單」,並自行檢附財物實體現況正面照片、財物標籤貼紙照片及相關報修單據等資料,及減損財物一併繳回,以供本組查驗、登記及繳庫(資訊設備類減損流程不變)。
三、 未達使用年限之財物損壞需減損時,務必檢附專業廠商維修證明書,以資證明。
另本組因人力、存放空間有限,自107年8月1日起減損財物繳庫時間如下方表格說明,敬請各單位協助配合:
財物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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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驗、繳庫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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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繳回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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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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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輕型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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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工作日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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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樓事務組保管業務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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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數位相機、平板手機、事務機、一般家電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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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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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日及每月15日之上午9時~11時,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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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大樓後方貨櫃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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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桌椅、櫃子、冰箱等體積稍大略重之物品。
2. 兩日工作日如遇休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3. 請務必提前電話聯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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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重型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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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連絡事務組至現場查驗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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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存放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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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請回收廠商至單位清點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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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設備類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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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電子公文系統-「資訊設備整理」單,由電算中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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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電腦相關設備、螢幕、印表機、隨身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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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如遇空間限制無法存放,將依本組及電算中心作業為主。
再次提醒,財產減損原則以財物不堪使用致失原有效能不能修復,或經評估修復而不符合經濟效益者,得依法令規定程序予以報廢,而非以達使用年限而報廢,各單位負有財物使用、管理及維護之責,請妥善管理名下財物,不得擅自搬離或丟棄。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謝謝配合!
財物減損作業-林俞妏 助理(分機2207)
財物繳庫回收作業- 張國威 副組長(分機2249)
大型廢品回收載運-李瑋燁 助理(分機2242)
敬 祝
教 安
總務處事務組 2018.07.27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