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19/05/08
公告單位

事務組

公告標題

敬請各單位不定期進行財產更新維護事宜

公告內容

各位長官、同仁們 大家好:

一、配合本校107學年度盤點(初盤)作業,及依據每年度稽查、查帳作業,提及各單位財產保管常見缺失如列,敬請各單位不定期進行財產存放位置及財產標籤之檢查更新:
1.     財產放置位置與相關書面記錄、財產系統所列地點不符,請各財物管理單位/財物使用人適時更新財產存放位置及使用人資料。
2.     由教育部款項購置之財物,因須配合呈報教育部及符合各項計畫規定,請勿辦理移轉或隨意更換存放單位,並且務必張貼教育部計畫案專用貼紙,避免造成稽查時列入缺失。
3.     財產標籤脫落、損毀或遺失時,請及時填寫「財產標籤補發申請表」(如附件或事務組網頁-表單下載區)聯絡本組補發印製。
4.     新購置之財物張貼財產標籤時,目前本組工作人員將會同並交由財物使用人張貼,敬請財物使用人務必確實黏貼,避免造成財物與標籤不符或無張貼之情事。


二、
1. 修改財物存放位置(各財物管理單位擇一名專人負責):登入「校務行政資訊整合系統」 →點選(左側)總務資訊管理→線上維護→選擇固定資產資訊或非消耗品資訊進行管理或修正存放位置資訊。
2. 更換財物使用人:登入「電子公文暨表單管理系統」 →點選(左側)電子表單清單→選擇總務→填寫「財產/非消耗品減損單」,經由移出/移入單位單位主管及事務組核准,辦理移轉及並重新張貼財物標籤作業。

三、依本校「財物管理及保管辦法」第二章第四條,財物使用人負直接保管財物之責及維謢與盤點作業,若有違反相關法令法規,權責歸屬於財物使用人

四、如有任何問題及指教,請來電總務處事務組林俞妏助理(分機2207)及張國威副組長(分機2249) 洽詢,謝謝。
 
             
        
 敬祝   教安
 
                                                 總務處事務組 108.05.08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