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同仁 大家好:
轉知教育部臺教秘(四)字第1040157196號來函:
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訂定「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業經該局於104年11月11日以檔資字第10400046282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轉知。
請各位同仁下載附件並參閱。
敬祝 教安
總務處文書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