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同仁 大家好:
轉知教育部臺教秘(四)字第1040159745號來函:
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申請及作業須知」,業經該局於104年11月16日以檔資字第10400085292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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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祝 教安
總務處文書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