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 大家好:
轉知教育部108年12月16日,臺教秘(三)字第1080181112號來函,主旨:檢送「行政院授權本部代擬代判及代擬而不代判院稿發文代字表」暨「教育部各單位發文代字表」,請查照。
敬請同仁自行下載附件參閱。
總務處文書組 敬啟
~~總務處文書組關心您‧以服務為樂的信賴好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