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16/11/11
公告單位

營繕組

公告標題

【環安組公告】轉知高雄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宣導公告

公告內容

[環安組公告]校園修繕莫忽視、工作安全保平安


職安法適用後,學校適用已擴及國小以上各級學校裡每個角落,因此,學校安全衛生管理思維也應擴及校園內所有設施及作業,以符合安全衛生標準。

校園修繕施工安全實在不容忽視,為強化修繕作業安全,學校應於工程採購時,專項編列安全衛生經費,並列入招標文件及契約,要求廠商據以執行,以降低修繕意外災害之發生。

高雄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安全宣導公告詳附件,請落實校園安全修繕安全,避免職業災害發生。

~總務處環安組關心您~10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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