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17/01/05
公告單位

營繕組

公告標題

【環安組公告】高市勞檢處函知:請各校善盡校內工程承攬商督促之責!

公告內容

【避免校園發生工安事件  請各單位善盡校內各項工程承攬商監督之責】


105年12月21日下午3時15分許,桃園市發生嚴重工安意外,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學教學圖資大樓新建及設備工程發生施工架倒塌事件,承攬商所僱勞工5人,於5層樓建築工地從事北側屋頂女兒牆模板灌漿澆置,發生倒塌並扯斷5層外部施工架,造成5名施工架上作業勞工發生墜落至地面全部死亡,相關新聞及照片,詳附件1。

 105年12月28日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來函說明,針對近日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學教學圖資大樓新建及設備工程發生施工架倒塌造成5名勞工墜落死亡之災害,為保障工作者安全,請督促所屬承攬商依說明事項辦理,詳附件2。

 為防止本校發生職業災害,保障本校教職員生及承攬商工作人員之安全與健康,並加強承攬商及再承攬商之安全衛生管理,依據104年07月09日103-2-2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樹德科技大學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規則」(詳附件3),請各單位委請承攬商施作具有危險之虞作業時,請善盡告知承攬商校園環境可能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並確實要求承攬商簽具「承攬商安全衛生危害告知單及確認單」(詳附件4),且務必留存備查,以釐清本校教職員工善盡監督承攬商工作人員安全健康之責任。

另總務處環安組亦於協作平台及網頁置放各項作業危害預防注意事項,詳附件5~10,各單位若有相關作業進行或委任承攬,請自行下載參閱。

總務處環安組啟201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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